{{ $t('FEZ002') }} 教務處|
本會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含高中、國中、小學)申請愛 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2. 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3. 清寒家庭(學校出具證明)。 4. 限一戶一機,家中無電腦者。
※以上證明皆由學校留底,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寄至本會。
申請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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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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