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1-9次代理教師錄取名單暨第1-10次缺額(特殊教育多元班教師)

{{ $t('FEZ002') }} 人事室|

本缺佔他校支援本校特教班業務性質。

教師支援期間: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一)跨校支援教師視同接受支援學校之正式教師,其職務併同接受支援學校特教教師規劃,安排教學與輔導工作, 相關教學教材及教學輔具得由接受支援學校或原學校提供。(二)待遇福利:由跨校支援教師向原服務學校支領;交通費補助,依住處至接受支援學校距離計算,依現行交通費補助規定辦理。接受支援學校應邀請跨校支援教師參加學校文康活動,跨校支援教師得就原學校或接受支援學校擇一參加,所需經費由原服務學校支應。 (三)導師職務加給:依接受支援學校實際分配方式處理(於接受支援學校支領)。 (四)教材編輯費:依原服務學校分配方式處理(於原服務學校支領)。 (五)差勤、請假:由接受支援學校負責管理,並於學年度結束後,資料彙送原服務學校。 (六)代課:跨校支援教師若因接受支援學校之需求協助代 課,所需代課費由接受支援學校支應;若為支援教師辦理請假,每次請假由接受支援學校比照各該校教師之請假代課方式處理,所需之代課費在一週(五天)以內由 接受支援學校支應,超過一週以上,由原服務學校支 應。 (七)進修:以參加原服務學校之教師進修為原則。 (八)加班費:由接受支援學校支應。 (九)考核:由接受支援學校初核後送原服務學校參考。



{{ $t('FEZ003') }} 1720-07-26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7-08|

{{ $t('FEZ005') }} 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