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0633號函暨「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才能班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案114年補助國際藝術競賽項目及對象如下(詳閱附件計 畫):
(一)本案所指國際藝術競賽或頒獎活動,其參賽者國家數至 少來自3國(含)以上為原則者,並以114年度舉辦者為限。
(二)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期間就讀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出國參加國際藝術競賽或領獎者。
三、申請期間自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114年9月19日(星期五),請將申請文件及應繳資料依限函送本局,逾時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四、相關國際賽會訊息,參考資訊如下:
(一)美術類: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 勵要點第五點相關競賽列表及設計戰國策網站國際競賽訊息(https://www.moe-idc.org/Competition)。
(二)音樂類:https://www.wfimc.org/、https://www.alink-argerich.org/網頁相關國際競賽訊息。
(三)上開競賽訊息僅為參考,係鼓勵學生多方參與國際賽事,所提供之資訊不作為審查唯一標準。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3-24|
{{ $t('FEZ005') }}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