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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臺北巿114年度特殊教育學生 藝起飛翔藝術聯展實施計畫

{{ $t('FEZ002') }} 輔導室|

目的

  1. 為使特殊教育學生展現藝術才能,促進多元領域發展,發揮藝術長才及

     潛能。

  2. 體現多元領域教育,深耕特殊教育之藝術領域教育發展。

  3. 藉此提供藝術展現平台,提升參展師生自我實現機會。

  4. 透過藝術觀賞與感受,使社會大眾了解身心障礙學生之特質與正向肯

     定。

  5. 藉由活動之合作參與,期促進社會大眾與身心障礙學生之共融。

  6. 提供參展師生展現教學與學習成果之平台,促進教師間的交流互動,激

     發彼此教學創意。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1.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2.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實施內容

  1. 辦理時間:114102日(星期四)上午1010分起至1141017日(星期五)下午1時止

  2. 辦理地點:臺北松山機場國內線二樓公共區域。

  3. 對象:本市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以及公私立學校之身心障礙特教學生。

  4. 辦理方式

  5. 募集身心障礙特教學生作品,評選出優秀作品策展。

  6. 辦理開幕活動、結合社群平台InstagramFacebook行銷宣傳學生作品。

  7. 活動時程表如下

名稱

日期及時間

內容

地點

開幕活動

114102

(星期四)

上午1010

  1. 介紹長官來賓

  2. 長官、來賓致詞

  3. 介紹活動主軸與特色

  4. 開幕表演

  5. 頒獎

  6. 長官與4所特教學校學生共同創作

  7. 作品導覽

臺北

松山機場

國內線二樓公共區域

學生藝術

作品展出

114102

(星期四)起至1141017(星期五)

各校作品展出

臺北

松山機場

國內線二樓公共區域

 

作品募集暨評選方式

一、作品募集方式

()繳交報名表時間:即日起至11481(星期五)止。

()作品格式:平面作品大小以四開或八開為限(請自行裝框),立體作品不超過45cm x 45cm x 60cm

()本年度作品募集分為兩大項,分別如下:

    1.自由創作類依學生本身的興趣及喜好自由創作

    2.主題類(國際教育航空夢想類)以出國或搭乘飛機的經驗,亦

      或是尚無此經驗藉由畫作傳遞夢想與期盼。

()報名方式:作品請附上單位名稱、指導教師與作品介紹等相關資訊(格式如附件一),並請以學生114學年度教育階段學校協助報名相關事宜。依照給予格式填寫完畢後,連同解析度清楚的作品照片原始檔,將上揭資料於11481(星期五)下午5時前,寄至電子信箱tmsb.1502@tmsb.tp.edu.tw

()其他公私立學校待評選後,得獎裱框作品送件時間、地點:114912(星期五)前寄至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1號),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均頒發感謝狀,並將平面作品擇優於松山機場展

    覽且針對獲獎者於開幕活動進行公開頒獎。

()評選結果及相關頒獎流程將於日後發文告知各校。

()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臺北市立啟明學校教務張主任,電話(02)287406701110

二、評選方式

()敦聘藝文領域教師或專家學者進行主題類及自由創作類作品評選,由評選委員依照所收取之作品數量擇優評選。

()獎項分為優選及特別獎,評選件數說明如下

1.優選類

  (1)參與主題類(國際教育、航空、夢想類)評選之作品將於評選會議中挑選

     優選若干名。

  (2)參與自由創作類以校為單位,依投件數量優選作品遴選件數如下

  • 總作品數量為12件以下時,將選出2件優選為原則。

    • 總作品數量為13~18件時,將選出3件優選為原則。

      • 總作品數量為19~24件時,將選出4件優選為原則。

      • 總作品數量為25~30件時,將選出5件優選為原則。

      • 總作品數量為31~36件時,將選出6件優選為原則。

 2.特別獎類

(1)目的:為增加學生榮譽感、鼓勵身心障礙學生克服自身困難以發展潛能,並持續培養對於藝術領域有興趣之學生,藉此提供獎項提升其興趣與繼續學習之動力與熱忱。

(2)對象:針對本市4所特教學校學生有藝術潛能且願意克服自身限制進行學習與創作,極富堅持精神值得嘉許之在籍學生,每校以推薦2名為原則。欲推薦者請詳填特別獎推薦表(附件二)

(3)所提交之作品如經學校推薦為特別獎,則不得重複參與優選類之評選。

獎勵

   ()送件學校之行政人員與指導老師各核敘嘉獎1次乙名;若學生作品獲優選,指導老師則核予敘嘉獎2次。請學校逕依本計畫核敘。

   ()藝術聯展承辦及協辦單位由教育局另案敘獎。

預期效益

一、 提升特教學生展現自我之舞台,增進其榮譽感,並提升其自我展現與表 

     達能力。

二、 作為特殊教育多領域發展之教學與成果展現參考,擴展特殊教育發展之

     多元性。

三、 以藝術為媒介,增進社會大眾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理解,營造共融且正

     向之環境。

四、 透過藝術鑑賞,提升特教領域師生間之彼此交流與學習,擴展特殊教育

     教師藝術教學視野,激發藝術教學創意與熱忱。

經費:由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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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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