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民權國小115年10月29日北市民權小輔字第1156007754號及本局115年10月1日北市教特字第11531034272號函續辦。
二、本局前函送旨揭計畫,為擴大學生參與機會,並辦理第2階段報名,增列相關報名及錄取規定爰修正計畫,修正內容摘述如下(詳如附件計畫):
(一)薦派人數:第1階段未報名之學校得薦派學生,已報名之學校得增薦學生;各校兩階段合計薦派人數以5人為限。
(二)推薦順位:各校兩階段合計薦派人數以5人為限,推薦順位應接續第1階段薦派順位編列;第1階段未報名之學校,自第1順位起編列。
(三)第2階段報名方式1、請各校於115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依該計畫第6點說明,將學生填妥之報名表掃描PDF檔,上傳至線上表單https://reurl.cc/VnWYRN,俾供活動承辦單位彙整,以完成報名程序。
2、第1階段錄取名單業公告於民權國小網站,已錄取學生無須重複報名。
3、第2階段錄取名單預定於1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公告於民權國小網站。
(四)第2階段報名錄取原則
1、第1階段未報名或僅薦派1名學生之學校,優先錄取其第2階段薦派之學生,至該校兩階段合計錄取2名為止。
2、錄取後如尚有名額,再按各校推薦順位,依序錄取第3順位、第4順位及第5順位學生,至兩階段合計錄取100人額滿為止。
3、同一錄取順序之報名人數超過所餘名額時,依該計畫第5點所列學生身分別優先順序錄取;身分別相同者,以亂數抽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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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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